10月29日,在国家
轨道衡鉴定站和国家
轨道衡鉴定站乌鲁木齐分站两家单位共同监督指挥下,经过近8小时的紧张工作,
塔河炼化公司一号、二号
轨道衡最终数据稳定,顺利通过鉴定。
上午10:30,机车牵引着检衡车及8重2空共10节标定车辆,按照分级速度往返穿梭
轨道衡13次,通过
轨道衡称重计量系统对不同速度下的称重数据与砝码车数据进行比对,结果符合
轨道衡误差范围,鉴定工作圆满完成。
轨道衡是铁路货运计量设备,承担着防止列车超载偏载,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任。
塔河炼化公司供销中心高度重视,对本次
轨道衡鉴定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提前协调中石化炼油销售公司从重庆组织铁路液化气罐车参与鉴定,与公司质量计量检验中心对接鉴定站工作人员到库车时间、作业方法,和阿克苏车务段对调车机、调车人员、检衡时间、安全防护等要素反复确认,并安排专人对
轨道衡鉴定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协调,确保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
轨道衡鉴定工作的圆满完成确保了公司
轨道衡过衡数据的稳定、准确,既实现了设备为公司贸易结算保驾护航的目的,又保证了铁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