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分公司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及水幕喷头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喷水灭火设备(招标编号:NWZ250630-3603-08321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喷水灭火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茂名分公司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及水幕喷头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喷水灭火设备 1.000 批
2 灭火设备部件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2024至少2套1万立方及以上储罐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及至少2套2000立方及以上球罐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两份盖章的用户使用证明材料(1份储罐及1份球罐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有:合同号、名称、卖方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合计、对应发票号等),不提供视为无效业绩。每份合同只认可纯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系统)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提供以下所有加工设备相关资料(需提供清晰设备铭牌照片及购买方为投标人的发票,并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与所列设备的清晰合影,合影日期应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合影带有经纬度坐标)。加工设备:焊机,台式切割坡口机,(激光)切割机,剪板机,钻床,车床。
(3)投标人至少要有1种水幕喷头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喷头必须为投标人生产,不允许外购。
(4)投标人至少要有1种空气泡沫产生器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空气泡沫产生器必须为投标人生产,不允许外购。
(5)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管道煨弯,组对焊接及水压试验必须在投标人自有工厂完成,不允许外委,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协助办理所提供消防设备、器材的最终消防验收;且所提供消防设备、器材能够通过消防部门最终的验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必须与招标技术文件一致,满足《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技术要求》中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偏离内容以公开发布澄清为准,不接受未经公开发布澄清的偏离内容。
(8)投标人承诺接到用户的通知后,技术人员需48小时内到达现场测绘,指导安装及调试,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无偿提供相应配件和维修工具。
(9)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是真实有效的资料,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10)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二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12日17时0分 至 2025年6月18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郭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6月24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何剑波 联系人: 郭欢
电 话: 0668-2242268 电 话: 0759-3609605
电子邮件: hejbo.mm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uo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6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