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茂名20万吨/年4#聚丙烯装置EPC总承包项目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招标编号:NWZ250828-3807-09147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石化茂名20万吨/年4#聚丙烯装置EPC总承包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0 套
2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0 套
3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0 套
4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0 套
5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0 套
6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0 套
7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0 套
8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0 套
9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供货商本次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良好的使用业绩,提供近5年同型号在聚烯烃装置中至少稳定运行1年不同最终用户的业绩不少于2份,每份业绩中放射性仪表供货数量不少于5台,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文件中应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应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放射性仪表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型号)、选型规格书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5 其他要求。
(1)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唯一有效代理授权书。
(2)供货商投标的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确保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及售后服务。维护机构必须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合格证。
(3)在爆炸危险场所安装的电子仪表设备必须满足危险区划分等级的要求,防爆等级满足仪表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如NEPSI或CQST或PCEC等)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
(4)如果放射性料位计规格书中明确用于安全联锁,供货商必须提供相应国家认证认可的SIL评价认证机构(包括TUV、EXIDA、BV、SGS、SIRA、ITEI、SITIAS等)出具的SIL证书和SIL等级认证报告。所有SIL等级证书及其相关资料中必须提供安全失效率(λsd、λsu、λdd、λdu)。
(5)放射性料位计的密封源外围辐射的剂量控制要求必须至少满足GBZ125表1中“在距源容器外表面 1m 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的要求”。当量率(H)必须满足 GBZ125的卫生防护标准,距设备表面5cm处,2.5μSv/h≤H<25μSv/h;距设备表面100cm处,H<2.5μSv/h。投标方承诺若现场检测后,放射源和探测器边界附件的辐射剂量率不能满足GBZ125二级防护标准,投标方必须负责免费提供防护铅板、钢板,设计方案和图纸以及全部安装材料,并提供现场指导安装服务。
(6)技术标书完整性要求,标书必须完全满足请购书及规格书的技术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8月18日17时0分 至 2025年8月25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冉海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肖海荣 联系人: 冉海燕
电 话: 021-68991868 电 话: 021-58661220
电子邮件: xiaohairong.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ranh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8月 18日